在日本取得・新建不動產,要繳哪些稅?主要 3 種——不動產取得稅、登記許可稅(登録免許税)、印花稅(印紙税)。稅率有參考值,住宅有減免。稅率・減免會變,務必以國稅廳・各都道府縣最新資訊為準。
取得時的 3 種稅
| 稅金 | 何時課稅 | 稅率參考 | 繳給誰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不動產取得稅 | 取得・新建時(一次) | 評估額×4%(住宅・土地特例3%) | 都道府縣(地方稅) |
| 登記許可稅 | 辦登記時 | 保存0.4%/移轉2.0%/抵押0.4%(本則) | 國家(國稅) |
| 印花稅 | 簽合約時 | 按合約金額定額 | 國家(國稅) |
此外,建築費另有消費稅;取得後每年還有固定資產稅・都市計畫稅(保有稅見固都稅計算器/保有與稅)。
① 不動產取得稅(都道府縣地方稅)
取得・新建時只繳一次的地方稅。計稅基礎原則是固定資產稅評估額,標準稅率4%,住宅與土地特例為3%(宅地評估額×1/2)為參考。住宅符合面積等要件有減免。要件・期限會變,請向大阪府等各都道府縣的府稅事務所確認。海外居住者取得日本不動產同樣課稅。
② 登記許可稅(辦登記的國稅)
在法務局登記所有權或抵押權時繳的國稅。計稅基礎原則為評估額(抵押為債權額)。本則稅率參考:所有權保存 0.4%、買賣移轉 2.0%(土地有減免)、抵押權設定 0.4%。符合要件的住宅用房屋有減免(要件・期限需確認)。登記一般委託司法書士(登記專家)辦理。
③ 印花稅(貼在合約上的國稅)
在不動產買賣合約、建築承包合約等上,按記載金額貼收入印花繳納。金額為按合約金額的定額(如數千萬日圓規模約 1〜數萬日圓),部分設有減免。電子合約則免徵印花稅。金額區間請以國稅廳為準。
大阪・海外業主要點
- 評估額參考——各稅的計稅基礎(固定資產稅評估額),建物約為建築費的 50〜60%、土地約為實價的 70%(僅參考,實際按評估)。
- 登記找司法書士,稅額・特例找稅理士。我們作為設計施工的窗口,也協助對接所需專家。
- 海外居住也課稅——日本所在的不動產,取得稅・登記・保有稅都涉及(出售・繼承的稅/外國業主稅務)。
常見誤解・注意點
| 常見誤解 | 正確理解 |
|---|---|
| 「取得時只有消費稅」 | 還有不動產取得稅・登記許可稅・印花稅 |
| 「稅額按購買價定」 | 多以固定資產稅評估額為基礎(與購價不同) |
| 「住宅稅率一樣」 | 住宅・土地有減免(有要件) |
| 「海外居住與日本稅無關」 | 日本所在不動產同樣課稅 |
取得時的稅金,隨評估額、住宅減免、特例期限而變。我們在大阪做設計施工,幫你搭起整體費用計畫。具體稅額與減免,請務必以國稅廳・各都道府縣・稅理士・司法書士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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