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管理體制
支撐每個專案的 5 層組織架構。從法定職務(主任技師、安全主任)到專項協力業者、再到第三方檢查機構,每一層級的責任歸屬始終清晰可追溯。
支撐每個專案的 5 層組織架構。從法定職務(主任技師、安全主任)到專項協力業者、再到第三方檢查機構,每一層級的責任歸屬始終清晰可追溯。
CLIENT
專案的最終決策者。核准設計概念、預算、工期、規格等所有方針。月度例會同步進度並請您裁決。
ARCHITECT
建築設計總負責。意匠、功能、法規合規性的統籌,施工階段以設計監理者身分現場立會、核准施工圖。
MANAGER
建築師事務所開設的法定負責人。負責所屬建築師業務管理與品質保證最終責任。日本建築士法第 24 條規定的必備崗位。
STRUCTURE
負責結構計算、耐震性能、機電(電氣·給排水·空調)設計。視規模社內對應或與專項事務所協作。
SITE REP
現場總負責。業主·設計監理·協力業者之間的唯一窗口,承擔合約履行責任,常駐現場統籌進度、安全、品質。
LEAD ENG.
建設業法第 26 條規定的法定技術負責人。由一級建築施工管理技師持證者擔任,決定施工方案、工程、品質上的技術判斷。
SAFETY
依據勞動安全衛生法統籌現場全體安全。主導含協力業者在內的所有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、KY 活動、晨會。
QA / SCHEDULE
施工圖·材料·成品的品質檢查,甘特圖週次工程管理,原價管理並行。同一人統籌保證回饋閉環。
INTERIOR
施工後半至交付,負責家具·窗簾·燈具·藝術品的協調與安裝現場監督。
STRUCTURE TRADES
臨設·鋼筋·模板·混凝土·鋼結構·木工·防水·屋頂 — 建築本體的主要工種。各業種與經驗 10 年以上的協力業者長期簽約。
FINISHING TRADES
泥水·室內裝修·油漆·門窗·電氣·給排水·空調通風·外構·植栽 — 全部飾面與機電工種。每個業者配置工事責任者,按本公司品質標準施工。
PERMIT
民間指定的檢查機構進行開工前確認、中間檢查、完工檢查。法律上證明符合《建築基準法》。
WARRANTY
住宅保證機構等保險公司承擔 10 年結構瑕疵·防水保證。萬一發生不良,修補費由保險支付,不由業主承擔。
OPT. AUDIT
業主希望時,可委託社外建築師事務所做獨立的工程監理。構建第三視角的客觀品質把關層級。
FA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