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渡所得稅 合計(概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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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讓渡所得: —
實效稅率: —
出售到手金額(概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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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基於標準規則的概算,未考慮取得費加算・買換特例・損益通算等。實際稅額請向稅理士或稅務署確認。
讓渡所得稅的機制
賣出不動產獲利時,〈售價−(取得費+讓渡費用)〉作為讓渡所得課稅。取得費不明可按售價5%概算。出售自住房可用3,000萬日圓特別控除,持有超10年再疊加輕減稅率。注意:持有期間按出售當年1月1日時點判定。
稅率(所得稅・復興稅・住民稅合計)
| 區分 | 稅率 |
|---|---|
| 短期讓渡(持有5年以下) | 39.63% |
| 長期讓渡(超5年) | 20.315% |
| 10年超輕減(自住・6,000萬以下部分) | 14.21% |
使用方法
本工具能算出:根據售價・取得費・持有期間,估算讓渡所得稅與到手金額。
- 輸入售價・取得費・持有期間
- 選擇並調整頁面上的條件・選項
- 查看讓渡所得稅與到手金額
常見問題
持有期間按什麼時點判定?
按出售當年的1月1日。即使實際持有超過5年,若1月1日時點未超5年仍算短期。
3,000萬控除和10年超輕減能併用嗎?
自住房可以併用。但與買換特例只能二選一。
繼承的不動產取得費怎麼算?
繼承被繼承人的取得費;不明時可用概算取得費(售價×5%)。涉及相續稅取得費加算等特例,建議諮詢稅理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