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渡所得税 合计(概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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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税让渡所得: —
实效税率: —
出售到手金额(概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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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基于标准规则的概算,未考虑取得费加算・买换特例・损益通算等。实际税额请向税理士或税务署确认。
让渡所得税的机制
卖出不动产获利时,〈售价−(取得费+让渡费用)〉作为让渡所得课税。取得费不明可按售价5%概算。出售自住房可用3,000万日元特别控除,持有超10年再叠加轻减税率。注意:持有期间按出售当年1月1日时点判定。
税率(所得税・复兴税・住民税合计)
| 区分 | 税率 |
|---|---|
| 短期让渡(持有5年以下) | 39.63% |
| 长期让渡(超5年) | 20.315% |
| 10年超轻减(自住・6,000万以下部分) | 14.21% |
使用方法
本工具能算出:根据售价・取得费・持有期间,估算让渡所得税与到手金额。
- 输入售价・取得费・持有期间
- 选择并调整页面上的条件・选项
- 查看让渡所得税与到手金额
常见问题
持有期间按什么时点判定?
按出售当年的1月1日。即使实际持有超过5年,若1月1日时点未超5年仍算短期。
3,000万控除和10年超轻减能并用吗?
自住房可以并用。但与买换特例只能二选一。
继承的不动产取得费怎么算?
继承被继承人的取得费;不明时可用概算取得费(售价×5%)。涉及相续税取得费加算等特例,建议咨询税理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