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飯店的三種類型與選址
城市飯店(車站前・商業區)、度假飯店(觀光地・別墅區)、精品飯店(市中心小規模・高單價)。三者在用途地區、容積率與客單價上的前提各不相同。選址決定事業計畫的 80%。隨著入境需求回升,大阪、京都的住宿單價居高不下,看準地段與客群是收益的根基。
2. 旅館業法的三類區分
- 旅館・飯店營業:客房面積 33㎡ 以上,臥室與起居分離
- 簡易住宿營業:客房面積可小於 33㎡(含通鋪)
- 寄宿營業:一個月以上的長期
2018 年修法放寬了要件,但消防與建築基準法的合規依舊嚴格。它與住宅宿泊事業法(民宿新法)分屬不同框架,須按營業形態取得相應許可。
3. 結構與工期
| 規模 | 標準結構 | 工期 |
|---|---|---|
| 10〜30室 精品 | RC造 / S造 | 12〜18個月 |
| 50〜100室 城市 | S造 / SRC造 | 18〜24個月 |
| 逾100室 / 高層 | SRC造 / CFT造 | 24〜36個月 |
4. 客房規劃與分區
飯店由「客房層」「公共層(大廳・宴會)」「後場(廚房・布草・設備)」三層構成。盡早固定客房標準層平面,可讓各層管線、風道對齊,使成本與工期更穩。客房類型過多會降低施工效率,故收斂到 3〜4 種是定式。
5. 隔音降噪這一最重要課題
左右飯店滿意度的,與其說是內裝豪華,不如說是「安靜」。確保隔絕鄰室、走廊、上下層聲音的隔音等級是設計核心:界牆雙層、浮築地板、管道減振支撐、門扇氣密化等組合運用。此處事後無法補救,必須在主體階段做足。
6. 避難動線與消防法
自動火災報警、撒水、緊急照明(消防法),兩方向避難、防火分區、排煙設備均為必需。要件隨客房數與層數階梯式趨嚴,避難規劃的成敗直接規定建築形態本身。無障礙(高齡者・身障者法)亦須自規劃之初納入。
7. 必備設備與成本構成
除 24 小時換氣、隔音、按 24 小時運轉設計的給排水冗餘外,空調、電氣、防災使設備約佔建設成本 30%。下表為中級城市飯店的概算內訓。
| 區分 | 成本佔比目標 |
|---|---|
| 主體・結構 | 約30% |
| 內裝・客房裝修 | 約25% |
| 設備(空調・給排水・電氣・防災) | 約30% |
| 外裝・公共部 | 約15% |
8. 預算目標
- 中級城市飯店:每坪單價 150〜200 萬日圓
- 高級精品:每坪單價 250〜400 萬日圓
- 度假(含內裝・景觀):每坪單價 200〜350 萬日圓
用地取得另計。事業利回 5〜8% 是損益平衡的目標。
9. 著眼於營運的設計
對飯店而言,竣工並非終點,開業才是起點。把清潔動線、布草搬運、可維護性以及未來客房翻新的便利度納入設計,會大幅改變 20 年跨度的營運成本。在設計階段吸納營運公司的意見,才造就獲利能力的差距。
飯店建設是「客房品質 × 營運成本 × 選址」的三角。在設計時就把營運成本一併納入,決定了成功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