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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管理体制

支撑每个项目的 5 层组织架构。从法定职务(主任技师、安全主任)到专项协力业者、再到第三方检查机构,每一层级的责任归属始终清晰可追溯。

01 业主 Client

CLIENT

业主(您)

项目的最终决策者。批准设计概念、预算、工期、规格等所有方针。月度例会同步进度并请您裁决。

02 设计监理 Design Supervision

ARCHITECT

一级建筑师(主任设计者)

建筑设计总负责。意匠、功能、法规合规性的统筹,施工阶段以设计监理者身份现场立会、批准施工图。

MANAGER

管理建筑师

建筑师事务所开设的法定负责人。负责所属建筑师业务管理与品质保证终责。日本建筑士法第 24 条规定的必备岗位。

STRUCTURE

结构·设备设计者

负责结构计算、抗震性能、机电(电气·给排水·空调)设计。视规模社内对应或与专项事务所协作。

03 总承包(东和建设) General Contractor

SITE REP

现场代理人

现场总负责。业主·设计监理·协力业者之间的唯一窗口,承担合约履行责任,常驻现场统筹进度、安全、品质。

LEAD ENG.

主任技师 / 监理技师

建设业法第 26 条规定的法定技术负责人。由一级建筑施工管理技师持证者担任,决定施工方案、工程、品质上的技术判断。

SAFETY

统括安全卫生责任者

依据劳动安全卫生法统筹现场全体安全。主导含协力业者在内的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、KY 活动、晨会。

QA / SCHEDULE

品质·工程管理担当

施工图·材料·成品的品质检查,甘特图周次工程管理,原价管理并行。同一人统筹保证反馈闭环。

INTERIOR

软装·室内陈设担当

施工后半至交付,负责家具·窗帘·灯具·艺术品的协调与安装现场监督。

04 协力业者(专项工程) Specialty Contractors

STRUCTURE TRADES

结构·主体系

临设·钢筋·模板·混凝土·钢结构·木工·防水·屋顶 — 建筑本体的主要工种。各业种与经验 10 年以上的协力业者长期签约。

FINISHING TRADES

饰面·设备系

泥水·室内装修·油漆·门窗·电气·给排水·空调通风·外构·植栽 — 全部饰面与机电工种。每个业者配置工事责任者,按本公司品质标准施工。

05 第三方检查·保证 Independent Oversight

PERMIT

建筑确认检查机关

民间指定的检查机构进行开工前确认、中间检查、完工检查。法律上证明符合《建筑基准法》。

WARRANTY

10 年瑕疵担保保险

住宅保证机构等保险公司承担 10 年结构瑕疵·防水保证。万一发生不良,修补费由保险支付,不由业主承担。

OPT. AUDIT

第三方监理(可选)

业主希望时,可委托社外建筑师事务所做独立的工程监理。构建第三视角的客观品质把关层级。

FAQ

关于施工管理体制的常见问题

现场代理人是承包合同的「履约代表」,负责现场日常运营,依《建设业法》第 19 条之 2 向业主(发注者)通知其选任。监理技术者是依《建设业法》第 26 条设置的「技术管理者」,负责施工计划、工期、质量与安全的技术判断。两者职责不同,但具备资格者可由同一人兼任。
当元请(总承包)向下分包的工程总额超过政令规定金额时,须以监理技术者替代主任技术者;若属公共性重要工程且承包金额达到一定标准,则要求「专任」,并须持有监理技术者资格者证、完成法定讲习。东和建设具备满足该标准的配置体制。
新建住宅依《住宅瑕疵担保履行法》须承担 10 年瑕疵担保责任,并通过投保或供托确保资力;同时依《建筑基准法》须经指定确认检查机关的建筑确认、中间检查与完工检查。如有需要,亦可引入社外建筑师的任意第三方监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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